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決策部署,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為出發點,以提升充電保障能力為行動目標,推動充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提供堅實能源保障,為新能源汽車用戶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電服務。
二、工作目標
力爭用3年時間大幅提升充電技術水平,提高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加快完善充電標準體系,全面優化充電設施布局,顯著增強充電網絡互聯互通能力,快速升級充電運營服務品質,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環境和產業格局。
三、重點任務
(一)提高充電設施技術質量
加強充電技術研究和充電設施產品開發,滿足充電可靠性要求,促進充電設施智能化,實現充電連接輕量化,探索充電方式無線化,改善用戶充電體驗,滿足新能源汽車不同場景的充電需求。充分發揮整車、動力電池、充電設備生產、設施運營等企業主體作用,加快技術創新,加強品質管控,促進充電技術的創新開發應用,確保充電設備質量優良、環境友好、使用便捷、安全可靠。嚴格執行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標準,加強跨專業合作,跟蹤先進充電技術的發展,加快大功率充電、無線充電、智能充電等技術的研發應用,共同提升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
(二)提升充電設施運營效率
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全面提升設施運營維護水平,加強管理和資源保障,采購符合標準的充電設備,系統排查現有設施設備運行狀態,確保運營安全,積極盤活“僵尸樁”,結合服務場景科學配置車樁比例,切實提升充電設施利用效率和服務能力。繼續探索出租車、租賃車等特定領域電動汽車換電模式應用。
(三)優化充電設施規劃布局
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牽頭會同相關方面,加強協同,形成合力,根據中長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區域分布、類型結構等,梳理總結行駛停放及充電規律,分析充電需求場景,優化車樁匹配,及時滾動編制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并將其納入城鄉整體規劃,指導充電設施科學合理布局,千方百計解決老舊居民區充電樁、城市中心公共充電設施等建設難題,補齊充電網絡短板,有效緩解充電設施利用率低和車輛充電不便利并存的矛盾。
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充電基礎設施的用地政策,保證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分時租賃車、共享汽車等運營類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用地,以及有明確需求的其他新能源車輛的充電專用場地,提高充電保障能力。針對老舊、電力增容困難且有充電需求的居民區要在周邊合理范圍內,科學規劃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在企事業單位停車場按需配建充電設施,鼓勵在商業區、旅游區停車場因地制宜建設充電設施。深度挖掘城市停車空間,加強停車場規劃與充電設施規劃的銜接,支持結合停車場一體建設充電設施,并鼓勵通過化零為整的方式,將分散的各類城市停車充電設施集中委托給停車場管理單位或有實力的充電服務企業,開展規?;ㄔO或經營。進一步落實簡化規劃審批要求,重點加快居民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建樁,企事業單位既有停車位建樁,以及運營商在城市公共停車場建樁的推進速度。建立和完善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及其相關管理標準、規范,明確場地方、建設方、運營方責任和管理措施。
(四)強化充電設施供電保障
將充電設施電力接入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基礎配套設施范疇統籌考慮。對用戶充電規律、充電電量、使用場景進行系統研究預測,將設施供電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保證供電容量滿足需求并具有包容性。電網企業要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做好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合理建設充電設施接入系統工程,相關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價。各供電企業要進一步規范接電報裝流程,落實開辟綠色通道和限時辦結的要求,為充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高效服務。
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接入服務。新建居民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用電容量。全面摸排現有居民區停車位安裝充電樁及供電現狀,研究探索公共電網對物業管理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加快推廣電動汽車智能化有序充電,針對老舊居民區電力容量不夠等問題,引導電動汽車低谷充電,挖掘現有電網設備利用潛力,千方百計滿足“一車一樁”接電需求。
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環衛等專用充電設施用電需求。根據專用電動車輛的增長情況,提前做好配網規劃,并保障充電設施紅線外供配電設施投資建設,實現配套電網建設工程與充電設施同步施工、同步接電,服務專用領域電動汽車規?;瘧?。
(五)推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
著力提升充電互聯互通水平,加快構建和完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互聯互通網絡,有效解決充電用戶找樁難、聯通難、結算難等問題,為充電用戶提供更好的充電服務保障,促進產業科學健康發展。
推進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和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協同發展。研究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溯源管理,做到充電行為數據可追溯、節能減排數據可計算、車樁信息數據可統計。推進國家級信息平臺與重點城市信息平臺、企業平臺的互聯互通,逐步形成充電設施信息服務網絡。
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提升信息化水平,面向用戶提供充電服務信息,準確提供充電設施的狀態信息,強化所屬設備的支付結算、運行維護和充電安全等信息管理。鼓勵整車企業優化新能源汽車運行監測平臺,與充電設施運營、出行服務等企業對接,實現信息互聯互通。
(六)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
做好標準頂層設計和體系規劃,發揮標準技術引領、規范充電設施市場的作用,促進新能源汽車與充電設施行業標準間的協調統一。加快推進充電標準化進程,建立形成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有效互補的充電標準體系,滿足充電技術發展需要。
結合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發展,完善傳導充電、無線充電標準體系。提高產品質量要求,完善充電設施關鍵元器件、材料、工藝團體標準,制定高溫高濕沿海地區、低溫嚴寒地區充電設施防護標準。制定電動客車大功率充電技術標準,開展乘用車大功率充電技術研發及標準預研工作,制定電動汽車無線充電互操作標準,啟動無線充電互操作測試,研究大電流交流充電標準。研究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與電網互動標準體系,結合有序充電、充電電力需求側管理、微電網-充放電示范試點,加快制定電網互動標準。
繼續開展充電互操作性測試活動,提升相關實驗室的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充電信息安全標準建設,完善充電設施、新能源汽車充電信息安全測試評價標準。完善互聯互通標準,制定充電設施-充電服務平臺、充電服務平臺-整車平臺通信協議標準,滿足國家級、城市級信息平臺建設需要,以及個人樁分享、即插即充充電業務需求。
積極開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國際標準化工作,參與國際充電標準制定。推動我國充電標準國際化,提高我國在國際標準中的地位,服務行業企業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一)積極鼓勵商業模式創新
進一步加大對充電設施運營模式創新的支持力度。在公共、私人、專用充電服務領域創新商業模式,鼓勵打造商業模式創新示范工程,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更好的充電服務體驗與綜合增值服務,促進形成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商業生態環境。
鼓勵整車、充電設施運營服務、出行服務等企業開展合作,促進充電服務專業化發展,通過眾籌建樁、電力市場、車位經營、車輛租賃、廣告服務、大數據應用、電動汽車充放電等多種方式增加運營收入。開拓電動汽車銷售、租賃、維修保養等服務市場,探索創新公交、出租、環衛、物流、分時租賃、網約、共享、通勤、旅游巴士等專用充電領域商業運營模式。鼓勵充電場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方式,提升商場、超市、電影院、便利店、旅游景區等公共領域充電服務水平。
(二)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相關部門間統籌協調力度,系統解決項目建設用地、電力接入、配建預留、燃油車占位、運營盈利難等共性問題。鼓勵地方充分發揮“十三五”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作用,促進整車行業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行業合作,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為私人用戶提供建樁充電保障。引導地方財政補貼從補購置轉向補運營,逐漸將地方財政購置補貼轉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支持采用“互聯網+”等方式,加強對享受補貼充電設施的事中事后考核監管,確保相關充電設施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發揮實效。
電網公司要按照規定落實現有優惠電價政策。具備條件的充電設施,通過安裝核減表,滿足電費發票抵扣需求,促進電價規范和公平競爭。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引導充電基礎設施參與電力削峰填谷,降低電力使用成本。利用智能電網、智能網聯汽車等技術,鼓勵新能源汽車提供儲能服務,并通過峰谷差獲得收益。引導鼓勵開發充電設施的財產險、產品責任險等險種,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強技術儲備,開展電動汽車充放電試點,探索分布式發電、儲能與電動汽車充放電技術的結合,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充分發揮中國充電聯盟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積極促進充電設施行業向規?;?、規范化、多元化方向發展,促進創新,提質增效。通過開展自愿性產品檢測認證、行業白名單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門嚴格產品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督,引導充電技術進步,提升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和行業自律。推動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快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的信息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