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反饋意見和移交問題的整改和問責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青海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責任追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持續釋放嚴的信號,為扎扎實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紀委監委成立督察問責組,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直接進行調查核實。根據核查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對11個責任單位,62名責任人員嚴肅問責。其中:廳級單位7個,縣處級單位4個;廳級領導干部16人,縣處級領導干部32人,鄉科級干部1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8人,免職1人、誡勉13人?,F將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設立或延續礦業權及礦山生態環境修復工作嚴重滯后等問題。2013年以來,原省國土資源廳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設立或延續礦業權,在保護區內礦業權的退出問題上失職失責,監管措施不實,督促檢查流于形式,以致自然保護區內違規設立或延續礦業權、礦權退出不力,礦山地質環境修復治理嚴重滯后。根據有關規定,責令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李志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省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韓生福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原省國土資源廳勘查儲量處處長尚現功、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孟廣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外,6名領導干部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二、青海湖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旅游問題突出。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原省旅游發展委、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違反保護區管理有關規定,編制的《青海湖景區旅游整體策劃》《青海湖風景名勝區五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將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鳥島、沙島規劃為主要旅游景點。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作為保護區管理部門,重開發、輕保護,不僅未對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進行查處和制止,而且其下屬旅游集團公司還長期違規開展旅游經營。環青海湖區域違規建設賓館、餐廳等旅游設施問題突出,缺乏基本治污設施,大量侵占草場,對青海湖生態環境帶來隱患。根據有關規定,責令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黨組、原省旅游發展委黨組、省發展改革委黨組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共和縣、剛察縣、海晏縣縣委、縣政府分別向所屬州委、州政府作書面檢查;給予時任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局長姚海瑜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韓國榮黨內警告處分。
三、建設項目違規占用草原問題突出。2013年以來,全省有144個項目雖然大部分辦理了土地征用手續,但均未辦理草原征占用審批手續,造成草原生態破壞。對違規占用草原問題,農牧部門只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未進行行政處罰,違規占用草原問題長期得不到整改。原省國土資源廳在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中,違背生態保護優先理念和依法行政原則,對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程序違反《草原法》的問題長期不予糾正,造成礦藏開采和建設項目草原征占用未審先核問題。根據有關規定,責令原省農牧廳黨組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省農牧廳副廳長田惠源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原省農牧廳副廳長鞏愛岐、原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朱小川黨內警告處分;對原省農牧廳草原處處長曾植俊免職處理;分別給予原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處長秦海燕、省草原監理站站長蔡佩云黨內警告處分。此外,1名領導干部受到誡勉問責。
四、海東市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力,局部環境污染問題突出。海東市在環境保護工作方面雖然加強了研究部署,但在推進落實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不力,污水直排現象普遍,垃圾污染問題嚴重,工業企業監管不到位。禁養區劃定工作明顯滯后,導致湟水河流域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嚴重滯后,污染問題突出。污水處理提標改造未按期完成任務,導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湟水流域。垃圾填埋場建設滯后,列入十二五規劃的6座垃圾填埋場到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導致近年來湟水河海東段水質長期為Ⅴ類,老鴉峽口出境斷面2016 年氨氮濃度較2014 年上升10%。全市鐵合金、碳化硅、玻璃等行業企業設施簡陋、管理粗放,無組織排放和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根據有關規定,責令海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海東市副市長馬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海東市副市長王發昌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海東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局長王國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海東市環保局局長馬維忠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海東市環保局局長曹良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海東市農業發展委員會主任李樹青、海東市農業發展委員會主任張啟慶、海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趙明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互助縣縣長安永輝政務警告處分,分別給予互助縣副縣長薛順云等5名副處級領導干部和民和縣環保局原局長趙成蓮等3名科級干部黨紀政務處分。
五、海西州工業污染監管不到位問題。海西州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園區企業環境管理粗放,青海發投堿業有限公司等企業長期超標排放,青海慶華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蒸氨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用于熄焦,大量鹽化工企業節水措施不到位,大量蒸氨廢水晾曬排放。中國石油青海油田公司采油生產、修井作業及管網泄漏,每年產生約1萬噸油泥砂危險廢物,無任何防滲措施,截至督察時僅處理1.9萬噸,8.7萬噸油泥砂臨時堆存,環境風險隱患突出。海西州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雖然發現了油泥砂的問題,但在執法過程中未提出具體整改要求,也未跟蹤督辦,致使油田公司油泥砂處置滯后,嚴重威脅生態環境。根據有關規定,責令海西州委、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格爾木市委、市政府向海西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海西州環保局原局長王中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副部長邵桂霞政務記過處分;海西州已于2017年分別給予烏蘭縣副縣長牛建波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青海油田已于2017年9月分別給予質量安全環保處處長鐘聲等12人行政處分。此外,3名領導干部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六、在過剩產能項目備案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在鑫恒鋁業有限公司70萬噸電解鋁項目和西部水電有限公司45萬噸電解鋁項目申報備案過程中弄虛作假,將未建產能按已建成產能上報,導致虛增電解鋁產能57.5萬噸,并于2015年獲得備案。在未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的情況下,于2015年8月對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新建40萬噸電解鋁產能項目予以備案。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喬弘志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工業處處長朱生海黨內警告處分。此外,3名領導干部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對損害生態環境問題嚴肅問責,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態度和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要求的堅定決心。
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提出“扎扎實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要求后,省委省政府深刻學習領會,進一步深化認識,緊緊圍繞貫徹總書記的要求,明確了“四個轉變”新思路,省委十三屆四次全會作出了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戰略部署,以生態保護與建設引領青海發展。全省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切實把生態保護優先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主體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要以這次環保問責為契機,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發展問題來抓,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務,以實際行動建設更加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