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從2019年全省藝術創作會議上傳來消息,為了規范全省重點文藝項目扶持獎勵程序,鼓勵創作更多的文藝精品,打造更多高品質的文藝作品,推出更多有影響的文藝活動,促進山西省文藝事業繁榮發展,山西省在今年重新發布了《山西省重點文藝項目扶持獎勵辦法》。
《山西省重點文藝項目扶持獎勵辦法》中規定,對省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創作或其他單位申報且經過省委宣傳部認定為重大題材的重點文藝作品,包括影視劇、舞臺劇、廣播劇、專題片、紀錄片、文學作品、圖書、歌曲等,經過相關程序后,視工作實際需要予以重點優先扶持;對省直宣傳文化系統各有關單位和其他部門申報的重點文藝作品進行扶持,主要用于文藝作品的劇本創作、采訪、研討,文藝作品的制作、生產、推廣等;對省委宣傳部牽頭組織的重大文藝活動的扶持,主要用于活動的組織、策劃、實施;對于專題性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活動,視活動規模予以扶持;對于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我省知名作家、藝術家出版發行重點圖書或錄制音像制品,可視情況予以扶持;對于省內各類媒體開辦的、有重要影響的文藝類欄目(節目)要予以扶持,一般每項不超過100萬元;對于山西省獲得國家藝術基金或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扶持;對于省委、省政府或中宣部等上級部門臨時指定的重點文藝作品創作項目和重大文藝活動項目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扶持。